关于校内新能源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启用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4-09-04 点击数:

学校新能源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于9月5日正式启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、充电点位

1、新能源汽车充电点位:

(1)石湖校区:图文中心北、财务处南、教七楼、商科组团C1\C2楼、逸夫楼北、一食堂南、六食堂北

(2)江枫校区:一教楼北、土木学院北楼、家属区停车场

(3)天平校区:实训楼

2、电动自行车充电点位:

(1)石湖校区:师园西、材料学院东、教七楼南、六食堂北、环境学院A/B楼、电子学院北、学生公寓三组团B/C楼

(2)江枫校区:土木学院北楼、艺术学院、教工食堂、四教楼北

(3)天平校区:校门南、二教楼、四教楼、大学生活动中心

二、收费标准

1、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费:(30KW以上快充):1.0元/度;(7KW慢充):0.8元/度

2、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费:0.2元/小时

、充电方式

扫二维码进入小程序,按实际需求填写操作。具体充电步骤见各充电车位和车棚处张贴的《使用指引》。

四、安全须知

1、有充电需求车辆请使用充电桩规范充电,校内严禁私拉乱接及飞线充电;

2、充电时请有序停放,充电完毕后及时移走,汽车充电桩需正确归放充电枪头;

3、无充电需求车辆请勿占用充电桩停车位。

五、其他

如使用中需要咨询或投诉,联系方式如下:

客服电话:95700

投诉电话:66650020




后勤服务总公司

2024年9月4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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