学校新能源汽车和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于9月5日正式启用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充电点位
1、新能源汽车充电点位:
(1)石湖校区:图文中心北、财务处南、教七楼、商科组团C1\C2楼、逸夫楼北、一食堂南、六食堂北
(2)江枫校区:一教楼北、土木学院北楼、家属区停车场
(3)天平校区:实训楼
2、电动自行车充电点位:
(1)石湖校区:师陶园西、材料学院东、教七楼南、六食堂北、环境学院A/B楼、电子学院北、学生公寓三组团B/C楼
(2)江枫校区:土木学院北楼、艺术学院、教工食堂、四教楼北
(3)天平校区:校门南、二教楼、四教楼、大学生活动中心
二、收费标准
1、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费:(30KW以上快充):1.0元/度;(7KW慢充):0.8元/度
2、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费:0.2元/小时
三、充电方式
扫二维码进入小程序,按实际需求填写操作。具体充电步骤见各充电车位和车棚处张贴的《使用指引》。
四、安全须知
1、有充电需求车辆请使用充电桩规范充电,校内严禁私拉乱接及飞线充电;
2、充电时请有序停放,充电完毕后及时移走,汽车充电桩需正确归放充电枪头;
3、无充电需求车辆请勿占用充电桩停车位。
五、其他
如使用中需要咨询或投诉,联系方式如下:
客服电话:95700
投诉电话:66650020
后勤服务总公司
2024年9月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