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申请加入教职工医疗互助会及互助金补助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19-05-10 点击数:

关于申请加入教职工医疗互助会及互助金补助的通知

校属各单位:
    根据《苏州科技学院教职工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法(试行)》(苏科〔2012〕51号)文件规定,每年12月份启动教职工申请加入医疗互助会及互助基金补助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 一、申请加入教职工医疗互助会
    1.尚未加入互助会的我校聘用的全日制在职教职工填写“入会确认书”(见附件),各单位登记汇总(汇总表见附件),并加盖部门公章后于2014年12月31日前交校工会,同时将电子稿发至工会邮箱:gh@mail.usts.edu.cn。(内退人员加入医疗互助会的手续在原单位办理,离退休教职工入会在离退休工作处办理。)
    2.与天平学院有劳动关系的教职工填写入会确认书后,由天平学院登记汇总,加盖天平学院公章后于2014年12月31日前交校工会,将电子稿发至工会邮箱:gh@mail.usts.edu.cn
    请各单位及时做好组织工作。
    二、申请医疗互助基金补助
    2014年12月,互助会会员递交当年的补助申请,医疗费用发生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。申请补助及办理流程如下:
    1.申请人填写《苏州科技学院教职工医疗互助基金补助申请表》(见附件),备齐当年发生的医疗费用有效原始单据、病历或出院小结、住院费用清单,交所属分工会初审(离退休教职工将材料交离退休工作处初审)。
    2.初审无误后,申请人将材料交学校后勤综合办(医改)审核,联系电话68410335。
    3.2015年1月3日前,后勤综合办(医改)将审核后的材料分送校工会(在职教职工材料)、离退休工作处(离退休教职工材料)。
    4.教职工医疗互助基金管委会审批。
    5.发放补助款。
    特此通知。
    附件:
    1.自愿加入苏州科技学院教职工医疗互助会确认书
    2.苏州科技学院教职工加入医疗互助会汇总登记表
    3.教职工医疗互助基金补助申请办理流程图
    4.苏州科技学院教职工医疗互助基金补助申请表。
 
           苏州科技学院教职工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2014年12月3日

    附件下载:rhyusqfj.doc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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