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开展后勤服务总公司2021年度企编员工年终考核工作的通知

作者: 时间:2021-12-23 点击数:

各部门(中心):

2021年度公司企编员工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:

一、考核对象和适用范围

1、考核范围为2021年12月在职在岗的副主任以下企编员工。

2、下列人员不参加本年度考核:

1)脱产学习;

2)全年累计病假超过三个月、累计事假超过30天;

3)工作未满一年的人员。

3、本次考核的时限:2021年1月1日—2021年12月31日。

二、考核内容

1、主任助理的考核应以平时考核为基础,从工作业绩、工作态度、工作创新三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评分。

2、部门(中心)员工的考核应以平时考核为基础,从工作态度、工作表现两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评分。

(考核内容及得分标准详见附件1,所有加权分均需提供相应复印件或者支撑材料

三、 考核办法

根据评价结果分为A、B、C、D四个等第。

四、考核组织

公司成立由公司班子成员组成的考核领导小组,总经理任组长。各部门(中心)需成立部门考评工作小组。

五、考核程序

1、个人自评。所有参评人员进行个人总结(附件2)。所有被考核人依据岗位职责的要求,如实填写《主任助理考核测评表》、《部门(中心)员工考核测评表》。

2、部门(中心)打分。部门(中心)考评工作小组在一定范围内组织民主评议,形成评议意见,打分客观公正,坚决反对好人主义。

3、公司评议。在个人自评、部门(中心)打分的基础上,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对参评人进行综合评议,确定考核等第。

六、时间安排

1、2021年12月27日前,各部门(中心)完成评测。12月28日前,将评测表签字后送至综合办,同时将测评汇总表电子稿发综合办邮箱:xzb@mail.usts.edu.cn

2、2021年12月31日前,公司考核领导小组完成综合评议。


后勤服务总公司

2021年12月23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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